关于组织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开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12-14 浏览次数:55

 各课题主持人:


      为了保证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研究顺利进行,课题主持人须在立项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,并严格遵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《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通知书》内容要求完成开题工作,并于2022年12月19日提交课题开题报告(纸质版一份、电子版)。


附件: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开题报告